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淺評YM「嫁娶外邦」得「祝福」的新道理

大膽宣稱「嫁娶外邦」的新人也可「到主神面前」得「神的祝福」
514YM在臉書攻擊教會不為嫁娶外邦者「證婚」是「無憐憫的行
(請參考:http://goo.gl/qytJUx),前兩天他又繼續貼文,宣稱「所有
世間的婚姻都是神所配合的,則任何形式的婚姻教會都必須祝福」、
「教(基督是頭)當然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內+主外)拒新人到主神面前
合他們婚姻的神的祝福!」,暗示就算憑私意嫁娶外邦,神
最後不得買單」祝福

引自YM臉書20160520









加碼主張「主外+主外」要到會堂得祝福,教會不能反對
YM這種「嫁娶外邦,教會必須祝福」、「不能拒絕新人到主神面前,得神
的祝福」的說法,只是替他在被擄的巴黎教會為「嫁娶外邦」證婚詭辯
自曝他根本不瞭解聖經中神「配合」與神「祝福」的意義。只是他在同
一貼文更加碼:「主外+主外的要到會堂配合他們婚姻的神的祝福(
教會也會接到這樣的電話)為神僕人的(教會)對神的配合當然不能反對
,這種誇張的說法只怕一般基督教派也未必能接受

引自YM臉書20160520







神「配合」不是指對象的「事先安排」,而是專指婚姻的「一體關係」
首先,「神所配合的」(太十九6、可十9)不是在講神對「婚姻」對象的
安排。從太十九5-6「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
此,夫妻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就可以知道,這裡的「配合」是
專指男女「肉體結合」「婚姻」的「一體關係」已被認定為「神所
(ESVGod has joined together),因此「人不可分開」!神對婚姻
對象確實可能有「安排」(或預備),但那是聖靈對個人的特殊「引導」
神所安排的也未必是我們眼目所喜歡的。更重要的是太十九6所說
合」是指「過程中」聖靈的「引導」,而是神對「終局」一體
係的「認定」。

太十九5-6










「配合」就是「用軛套在一起」,不是講對象的「事先安排」
太十九6神所「配合」的原文suzeugnumi,按《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
希臘文大詞典》字面意思是「用軛套在一起,後來泛指結合成一對」,所
呂振中譯本精準譯為「神所配耦的」,所謂「耦」就是「兩人並耕」。
活泉希臘文解經:馬太福音》也說「配合共負一軛的意思」,強調的
神對當事人當下「共軛關係」的認定,不是你選擇前神替你挑選
的「事先安排」。

引自《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









藉口「神配合」,把「人意的挑選」說成可到神面前「得神的祝福」
神「配合(suzeugnumi)」的意思既然不是「點鴛鴦譜」那種「撮合」、
「配對」,人就不能「藉口」神「配合」,把「人意」的「挑選」當
成神的旨強迫神「買單」。此外,耶穌說成為一體的夫妻是
「神配合的」重點在要求「不可分開YM卻解讀成可到主神前得
「祝福」這種「私意解經」真是膽大妄為到極點洪水前「神的
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娶來為妻」(創六2)
應不是YM所說的「祝福」而是宣告:「人屬乎血氣我的靈就
不永住在他裡面(創六3)炳釗博士《天道聖經註釋:創世記
(卷一)就說「上帝的兒子犯罪的步曲(看見、覺得好、娶),和夏娃
犯罪的過程雷同」。謝順道長老在〈基督徒可以嫁娶外邦人嗎?〉(聖
靈月刊316期,2004年1月http://goo.gl/9ZEG8T)一文也反問:「這種不
合乎神旨意的婚姻,能蒙神賜福嗎?」。
引自鄺炳釗博士《天道聖經註釋:創世記(卷一)》

引自謝順道長老〈基督徒可以嫁娶外邦人嗎?〉








「選擇」不信神的另一半,是神對婚姻的「引導」?
神對「婚姻」有大原則的永恆「旨意」與針對個人的特殊「引導」。佈道
唐崇榮牧師說「聖靈的引導把人帶進神永遠的旨意裡面」,「這是
旨意之間的關係」。神對婚姻的「旨意」既是「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
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則「選擇」外邦人為配偶不會是出於
神的「引導」,而是人不順服「聖靈引導」的結果YM竟大膽宣稱明顯
違背神對婚姻旨意與聖靈「引導」的嫁娶外邦選擇同樣可以得到
「祝福」混亂婚姻價值觀」莫此為甚
引自唐崇榮牧師《聖靈的引導 - 動力的生活》

神所「配合」不是「背書」,而是「婚姻責任」的宣告
雖然「選擇」外邦不信者為配偶顯然是出於人的「私意」,絕非神的引導
但是對神來講,夫妻既已因「肉體結合」成為「一體」,這已成事實的「共
軛關係」,即使原本不符神的心意,也被視為不容拆散的「神的配合」。這
「配合」(用軛套在一起)不是替人先前「屬血氣」的「隨意挑選」背書,而
是「婚姻責任」的「宣告」,是神對婚後這「一體關係」不可分開的要求。
換句話說,「神所配合」的意思不是「神替你買單」,無條件替你「祝福」
;而是「你自己買單」,這「一體關係」你不能再分開因為這「軛」是
當事人「自願」套上的

引自基督教未婚聯盟電子報














「共軛關係」一旦形成,配偶不信主不能是「離婚」的藉口
對於教會不認同「嫁娶外邦」YM反諷說「教會在真道上應該鼓勵主內
一方離婚早早離開不是神所配合的道路」,這是完全不懂聖經,且「罪上
加罪」的「亂解」。勸勉不要嫁娶外邦,是鼓勵基督徒在婚姻的事上操練信
心、學習順服一時軟弱跌倒了不是萬劫不復,求主赦免我們的虧欠後,
承擔這「自己選擇」的「共軛關係」,才是負責任的態度唐崇榮牧師
說:「神配合的..是指男女結合,神就不要人分開,為這個緣故你應當繼
續持守婚姻,直到死的地步,不可分離雖然他不信主,這是你離婚的
藉口」。
引自唐崇榮--關於婚姻家庭的幾個問題

「奉主名祝福」必須審慎為之,第三誡就是「不可妄稱神的名」
回到教會「祝福」的問題,YM說法也自曝根本不懂聖經的「祝福神學」
。基督徒與人為善,我們從不吝於給人祝福,就連逼迫我們的,我們依然
為他祝福」(路六28、羅十二14)。但是「奉主名的祝福」有更嚴謹的意
十誡第三誡既吩咐「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二十7現代中文
修訂「不可濫用我的名」),「奉主名的祝福」就不能浮濫到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in vain(出二十7NASBESV翻譯)
引自出二十7(ESV)






「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這是「祝福」嗎?
選擇與外邦人結婚,這「選擇」會得神「祝福」嗎?書二三12-13說得很
清楚:「你們若稍微轉去,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聯絡,彼此結親
互相往來。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
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
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這美地上滅亡」,請問,這是「祝福」嗎?
情感上我們不願說這是咒詛,但這顯然是嫁娶外邦對信仰可能產生
潛在風險
引自書二三12-13














以色列國民之外的「局外人」是「祝福」的「適格」承受者嗎?
聖經中「祝福」的職分是交給利未支派,申二一5就說祭司利未的子孫要
奉耶和華的名祝福(בָּרַך),這裡祭司的「祝福(בָּרַך)就是申七13
(בָּרַך)」,聖經對祝福神學最清楚的闡明就在申命記第七章申七7
先說「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點出「祝福」的對象是神的「選民」
,外邦配偶「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弗二12)
請問,這是「適格」的祝福承受者嗎?需澄清的是,神「叫日頭照好人,
也照歹人」(太五45),他「恩待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因此,
人也會有神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但有「應許效力」的「祝
福」對象,從來都是「選民」。

路六35 神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









「背約」者有何顏面「到主神面前」索討「守約」的「祝福」?
所謂「應許效力」,就是申七9所說的「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
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因此,申七12就說明蒙神賜福的「先決要件」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當人順服神的旨意之後,這才
有接下來的「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
必愛你,賜福(בָּרַך)與你」(申七12-13)。當我們「背約」嫁娶外邦時,
甚麼顏面YM所說的「到主神面前,得配合他們婚姻的神的祝」?
申七12-13















「祭司」不可能「憑私意」讓「祝福」自動發生效力
事實是,從朋友、弟兄姊妹立場替新人祝福的話,我們都能說、也願說
因選民與神「立約」關係而來,具「應許效力」的「祝福(בָּרַך)」,則
是我們「給不起」的,承擔祝福分的「祭司」更不可能「憑私意」就
讓「祝福」自動發生效力否則龐大祭司替王朝祝福的北國以色列和
南國猶大就不會滅亡了!違背聖經「祝福神學」的原則,即使YM在被
擄的巴黎教會替(主內+主外)(外+主外)「祝福」,真以為像「唸咒
語」般講完就發生「祝福」的嗎?

若心存誠實,不會「誤導」嫁娶外邦的「至今都相當美滿」
聖經「罪」這字的意思就是(射箭)「不中目標」神對基督徒的「擇偶」
準很清楚,就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七39)。若真的心存誠實
敬畏神,就不會像YM「誤導」的宣稱「另外N-2的主內+主外至今都相
美滿」、「若真要統計,主內+主內的屬靈及屬世平均幸福指數,不見
得會多過主內+主外!」。為了「卸責」,他還油嘴滑舌說「若因而說
對婚姻對象無所謂,恕不進行想像的討論」,結果只是讓讀者看清
他不敢面對質疑的「心虛」罷了
引自 為何要信
引自YM臉書20160520













要得到具「應許效力」祝福的唯一之道是「聽命順服」
我們了解許多同靈確實在尋求「主內通婚」上碰壁、受挫,「嫁娶外邦」
對他們來心裡並不好受。只要當事人認知到對神有虧欠,我們就該接納
,不宜再苛責或貼標籤。我們也由衷希望他們能和神之間的關係,盼
望他們的婚姻生活中能有神所賜予「普通恩典」(Common Grace)恩待
要得到具「應許效力」的「祝福」(בָּרַך),唯一的方法依然是「聽命」
服神若能如此,即使沒有傳道人形式上的按手「祝福」,神依然會
守約、施愛、賜福與你!

若要「體貼肉體」,永遠可以想出「旁門左道」來歪曲神旨意
把「隨意挑選」外邦人的「選擇」,硬抝成是「神的配合」,還大膽宣稱
以「到主神面前,得配合他們婚姻的神的祝福!」,這種教導「不是從神
來的」。若要「體貼肉體」,永遠可以想出「旁門左道」來歪曲神的旨意
就像保羅說的「因為屬肉體的思想就是與神為敵,它不順服神的律法
實上也不能順服」(羅八7新漢語譯本)但願我們不會成為「扭曲真理」
、在神眼中「居心不正之輩,向著神,心不誠實」(ESV: a generation  whose 
heart was not steadfast , whose spirit was not faithful to God)(詩七八8)的人!

詩七八7-8

2016年5月16日 星期一

神言只能開創而非傳承?YM發明的道理是「開創」嗎?

批評教會以「傳承和固守真理」為名行殺戮之實
今天YM在臉書貼了篇〈傳承或開創〉,暗批教會「以傳承和固守真理為名
,行殺戮之實」。他說「神的先知因為傳達與眾不同的信息,所以被神的先
知所殺;耶穌使徒因為沒有固守也沒有傳承神親自交給摩西的規條..所以
被神的選民釘死十架、逼迫殺害」。

引自20160516 YM臉書








宣稱神言只能「開創」,還暗示被認定為「異端」的主張日後會是「真理」
他還強調「今天所要人傳承的真理,在顯明的那時代都被定為異端
暗示他被視為「異端」的「新」主張會是日後的「真理」。接著就痛批教
會的信仰是「和外人談起道來,就重複的繞在一字一句被規範在教義裡的,
不知道哪一年才剛剛被某人提出就成為世世代代必須傳承的傳統裡。全然忘
神言比科學更叫人法掌握,無法規範,只能開創!」。
引自20160516 YM臉書





若主張「神言」不是「唯一」,可以繼續「開創」,就是異端
YM認為神言還可以繼續「開創」,是「聖經論」或「啟示論」的嚴重偏
聖經的正典已經「關閉,我們手上這本聖經就是「最高」,同時也是
「最後」的啟示。如果像YM宣稱「聖經以外神的話更多」,暗示在「
」的聖經」之外還有其他具「權威性」的「神言」,把這新開創的「神
言」寫下來,豈不是成為「第二本聖經」?這種「添加」神言(啟二二18)
暗示「神言」不是「唯一」,可以繼續「開創」的說法無疑是「異端」
引自梁望惠教授 新約正典的形成







聖經的「充足性」與「唯一性」是正統基督徒堅持的核心信仰
宗教改革時期極具代表性的《比利時信條》就特別強調聖經的「充足性
(在「得救」的事上,這本聖經完全足夠)與「唯一性(除聖經外,不假外
)比利時信條第七條就說「我們相信聖經正典完全包括神的旨意,而且
任何人應當相信聖經,而得救的要道都在其中充分地教導了。因為神所要
求崇拜的完全形式都記載在聖經中,所以任何人,就是連使徒在內,若是
其教導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是不合法的,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就是天使也
不可以。因為神的話不可以加添,也不可以減少,這就証明聖經中的道理
在各方面是最完全的。也不可以把聖經與其他人的著作相提並論,認為有
同等價值」。

引自比利時信條 第七條









先知、耶穌與使徒開創的工作已結束,只能「傳承」不能再有新「曉諭」
YM所說的先知、耶穌與使徒,都是「受聖靈默示」的「聖經作者」,神藉
他們寫下聖經啟示這種「開創性」的工作已經結束來一1-2就說「神既
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們」
,這先知(舊約)與耶穌(新約)的「曉諭」已經完成,此後基督徒只能忠
「傳承」這「曉諭」如果對「神言」再有「開創」,一如穆罕默德、
門教、東方閃電,那不是從神來的!

來一1-2








在「使徒和先知」這根基外還要想「開創」,就是「另立根基」!
即使把YM說的「神言」解釋成「信仰」,信仰(神言)要「開創」的說法
毫無根據!聖經哪一節吩咐我們信仰是要「開創」?耶穌對彼得說: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保羅同樣說
的信仰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20)。教育部國語辭典對「開創」的定義是「創建、創立」,在使徒
先知這根基外還要想「開創」,其實就是「另立根基」,背離使徒所
傳的真道

弗二20







使徒的道理是「主親自講的」,且有「神蹟奇事異能」的見證
聖經所記載使徒所講的道理,並不是使徒自己的「發明」,保羅說「我所
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十四37),彼得同樣說:「我現在寫給你們
的是第二封信叫你們紀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
徒所傳給你們的(彼後三1-2)來二3-4更強調「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
,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且神「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
,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來二3-4










YM派」更改教義被痛批「你的講法有權能的明證嗎?」
YM卻說「我不認為個人能夠得到真理,我認為個人可以發明真理,就像
保羅說他發明真理」(此話出自201263YM台中聖經研討會)。其
他根據的西四4「將這奧秘發明出來」,這「發明」的原文phaneroó意思
是「顯明」,「和合本修訂本」也早在2006年改譯為「將這奧祕顯明
來」。更何況YM「開創」的「神言」,有神用神蹟、奇事並聖靈恩賜
「印證」嗎?Caleb弟兄痛批「YM派」對教義的更改,說「這是神救
人的方法,不是人拿來討論品頭論足的世上學問,神的國不在乎言語,只
在乎權能,你的講法有權能的明證嗎?(Caleb〈又來了 年輕信徒質疑
洗腳禮〉http://goo.gl/PnQHBx)
引自YM  2012年6月3日台中聖經研討會 
引自Caleb's Notes

聖經沒有吩咐「開創」,反而叮嚀要「常常守著」、「牢牢守著」
聖經非但沒有吩咐信仰要「開創」,反而一再強調要忠實「傳承」信仰。
耶穌升天前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
在」(太二八20),保羅也對提摩太說「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
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
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提後一13-14),猶大書更
強調「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3)

提後一13-14









「根基」不能「偷樑換柱」,與使徒教訓「一致」才是「真信仰」
基督教的信仰既然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這「根
基」就不能「偷樑換柱」。中台神學院教授吳道宗博士也在《深知所信
基督徒基要真理》一書強調「教會是立基於使徒們的信仰(教訓),只
與使徒們的教訓一致之教會,才能保證教會的使徒性」,「教會的基
信仰是建立在使徒的教導上,違反這基本信仰便不是真信仰」。
引自吳道宗《深知所信:基督徒基要真理》










任何「神言」與使徒「不同」或「牴觸」,不會是從神來的
YM「開創」的「神言」會被正派工人視為是「異端」,正是因為和使徒
教導嚴重牴觸。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把異端」解釋為「非聖人之
,而別為一端」,從基督教來講,就是「偏離」使徒信仰的「核心」
保羅就警告這種「偏離」是「別的福音(加一6),是「把基督的福音更改
了」(加一7)。而判斷是否「更改」的標準,則是「與我們(使徒)所傳給你
們的不同(加一8)「神的啟示」不會自相矛盾,任何「神言」若和使
徒所講的衝突,絕對不會是「從神來的」!
引自 朱熹 四書章句集注







YM主張「魔鬼自存」前半世紀,TJC內就有人提出「鬼是自有」
事實上,YM的「新道理」並不是他自認的「開創」。以「魔鬼自存」為例
,早在他提出前半世紀TJC內就有署名「姑蘇無吾」的作者在〈棄假歸真
(續十二)〉一文提出鬼「是自有而卻不是永有的」,又錯認「鬼與神權力相
等」(1950915日《真聖報》第四卷第1-9卷合刊號)這種錯誤觀
YM如出一轍郭子嚴長老也在第一時間看出這是「異端」,立刻在下一期
(19501025日《真聖報》第四卷第10)以〈怎樣應付「磨難的日子」〉
一文嚴厲駁斥,強調「魔鬼在起初是個有能力的天使,因為不守本位,離
開自己的住處,野心妄動起來,所以被主鎖鏈居留(6)(詳參〈破斥「魔
鬼自存」的先覺者:淺談郭子嚴長老1950年起對魔鬼自有的駁斥〉
http://goo.gl/wVzgGy)

引自1950年9月《真聖報》























1951年陝西支會比YM更早提出魔鬼自存「七大理由」
此外,YM用來支持「魔鬼自存」的理由,也被發現和1951120
《真聖報》第五卷第1-2期上陝西支會附和「鬼是自有」所提出的「七大
理由」近乎雷同(1)根據彼後二4,知道天使未變魔鬼(2)根據6,知道
不守本位的天使,永遠拘留在黑暗裡(3)約八44魔鬼起初是殺人的,天使
起初並不是殺人的(4)約壹三8,魔鬼起初就犯罪(5)天使乃真神所造,也能
隨即毀滅,何須再差耶穌受死(6)(7)質疑賽十四章及結二八章指天使
變魔鬼。因《真聖報》出完這期就停刊,郭子嚴長老遂在1954年初版的
《真道提要問答》特闢〈魔鬼〉專章全面批判陝西支會的七大理由。有
也認為不排除YM早看過陝西支會的說法,只是他未依學術倫理在論
文中註明(參〈「魔鬼自存」懶人包〉http://goo.gl/BrfX7D)。不論如何
「魔鬼自存」不是YM自認的開創,而是教義史上屢屢出現的異端
1566年出版的《比利時信條》第12條早就痛斥「魔鬼自存」說:「我們
也拒絕摩尼教,他們說魔鬼是自有的,並說其本性惡,而非墮落使然
錯謬」即使過了450年「魔鬼自存」並沒有像YM所說的從「異端」
「真理」
引自1951年1月《真聖報》
















否定耶穌肉身與世人「相同」,早被看出是「幻影派」的「變形版」
至於YM無視希伯來書二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
肉之體」,質疑「有可能是一樣嗎?」,還把耶穌的「肉身」比喻成「刀
不死」、「突然消失不見」的「天使-」,也不是甚麼神學理論的「開
創」,而是使徒所痛斥「幻影派」的「變形版」黎為昇傳道就說幻影派
「雖然主張基督是神,但祂的人性不過只是一種顯象..他更無法接受『神成
為肉身』的觀念,因為他認為『會死就不是永恆的靈』(參黎為昇〈以基
督的心為心()〉,聖靈月刊450期,20153)
引自20130703 YM中國豆瓣粉絲官網







康來昌博士:復活前,耶穌的身體人性和我們相同,除了沒有罪
華神前教授康來昌博士在他為馬克.瓊斯《耶穌是誰?:簡明基督論》
新書所寫的「序」痛批類似YM這種否定耶穌「完全人性」,把耶穌復活
前「肉身」說成「不朽壞」的異端,康來昌說「錯誤的基督論,是視耶穌
為一奇人、異人、仙人,但非普通人,非你我這樣平凡的市井小民,無你
我這樣的受造人性他們的耶穌像孫悟空,有金剛不壞之身,非受造且永
不朽。正統雖承認永不朽,但那是復活後榮耀基督的身體復活前,他的
身體人性都和我們相同─除了沒有罪。把耶穌當仙人的假敬虔不僅不合聖
經不合正統,破壞了救恩」。
引自博客來網站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04647

康來昌博士:自以為敬虔的人,把耶穌講的「和我們不太一樣」
康來昌又說「他們都覺得,把耶穌說成是一般人,那太不敬了。所以,他
們的始祖否定耶穌有肉身,這是使徒時代就有的幻影派(Docetism)」,「總
還有自以為敬虔的人,如改教運動時的重洗派及門諾會,要把耶穌的人
講得高級一點,和我們不太一樣。其實,除了沒有罪以外,
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來二17)。正統教會這麼重視成了完完
全的人,就是不要人失去救恩」。YM正是自作聰明的主張耶穌的「人性」
和我們「不一樣」,這說法除了是歷史上早出現過的幻影派」變形版
誤信這說法,結果就是可能失去救恩,因這說質上就是不認耶穌基督
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四2),是「敵基督的」(約貳7)
引自博客來網站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04647

使徒教導的信仰核心,不容任何人假「開創」之名「更改」
神言(信仰)「應用」,會隨時空環境不同有所變化,但「使徒」所教導
神言(信仰)的核心,則不容任何人假「開創」之名加以「更改」,因為「
與我們(使徒)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相信「被
詛」的「道理」,還能得救嗎?馬丁路德「改教」的重點也在「恢復」
福音的原貌麥格夫(Alister E.McGrath)《宗教改革運動思潮》就說
「確信當日的教會誤解了福音,基督教的精義。故此有需要重新呼召
歸回本來的真實面目」。

引自麥格夫《宗教改革運動思潮》







使徒從未拿「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主張「地心說」
此外,YM說「當教會自認擁有聖經全備的真理時,就會制訂太陽繞地
球轉的規範」,也是「危言聳聽」的誤導聖經不是「百科全書」,真
的「全備」是指「得救」的範疇使徒更從未根據約書亞的禱告「日頭
啊,你要停在基遍」(書十12)主張「地心說」。「天文學」從不是聖經的核
心關懷,也不是基督徒所要「傳承」的「使徒信仰」。
書十12









科學再怎麼進步,也不會改變使徒對「得救信仰」的認識!
楊約翰長老早就睿智的指出聖經的功用」是「為基督作見證」、「使人
有得救的智慧」、「信仰的準則」所列出「功用」沒有一項是要去解釋
自然如何運作。若對聖經的「性質」有正確的認識,自然不會再犯歷史
錯誤試圖用聖經替自己未必可靠的「科學觀」背書。同樣的,科學再怎
麼進步,也不會改變使徒對「得救信仰」的認識!YM所謂「神言」要像
「科學」一樣「開創」,是混淆「聖經真理」與「自然科學真理」截然不
同的性質

引自 楊約翰長老 聖經要道














走偏前承認「共信之道」是「蒙聖靈帶領」奠定,卻「昨是今非」
其實YM「完全走偏」前承認TJC的信仰是「聖靈帶領」下所奠立
20032月他在追思父親楊約翰長老這篇〈噢,爸爸!〉(聖靈月刊305
期,http://goo.gl/Q8alk3)就說:「1967年在台灣召開第一次世界各國代表
大會,會中眾代表蒙聖靈帶領,奠定了本會共信之道。長老被大會推
選為執行秘書」。結果他在這篇貼文竟質疑「傳承?要傳承什麼?要傳承
哪一年的宣告及表決?」、「和外人談起道來,就重複的繞在一字一句
範在教義裡的,不知道哪一年才剛剛被某人提出就成為世世代代必須傳
承的傳統裡」,讓人不禁感嘆他的「昨是今非」。
引自YM〈噢,爸爸!〉

若自認教會教義有錯,那應該趕快脫離這個錯誤又不肯悔改的教會
Happy醫師上星期(511)在回應「YM」時就「一針見血」的反問:
「若是當初你所接受的教義,你沒看清楚,覺得誤上賊船,現在反悔的話
,就自己不要來就好了,教會還是不能強制的」,「若是當初你所接受的
義,沒有改變,那就是你出爾反爾、反覆無常了」,「如果你覺得教會
的教義錯了,需要更改但是大家都有聖靈,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沒錯,
用改。那可能我們是不同靈,就不管誰對誰錯,因為你認為自己一定是
的,那你應該趕快脫離這個錯誤又不肯悔改的教會以免被連累」。 
引自粉絲官網P網站20160511 Happy醫師回應

不願「傳承」使徒信仰,請另立門戶去「開創」無法規範的「神言」
TJC創立的核心價值就在「恢復」並「傳承」使徒原始信仰,我們在聖
靈帶領下對信仰即使有任何更「深入」的「理解」,也不能「背叛」、
「牴觸」使徒的信仰。今年(2016)327YM《看見那看不見的神》
經研討會說「我常常在跟自己對鏡子講說,給我來個第二次宗教革命
既然以改教家自詡,不願謙卑、忠實的「傳承」使徒信仰認為
「超越使徒的領受」,就別為吸收資源,一面拆解TJC信仰,一面「緊
緊糾纏」,「自立門戶」去「開創」自認「無法規範」「神言」(其
是不願受規範),比較光明磊落。

引自20160516 YM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