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YM「耶穌身體不朽」既「不朽」又「能死」的重大思考謬誤

不是所有信仰的「信念」都是奧秘
信仰有「奧秘」,在「真正的信仰奧秘(如基督是神也是人)之前,
理性與邏輯也必須謙卑、止步不是所有信仰的「信念」都是奧
秘,有許多不真、錯誤、虛假、人造的「信念」,並沒有聖經權威
的支持,甚至還牴觸聖經,根本無權宣稱是「奧秘」

不真、虛假的信念,邏輯便可使其「露出馬腳」
對於這些只是以人智、邏輯「推論」出來的「似真」信念、「偽」
信念、「人工」信念,只需以邏輯的標準加以檢驗,便可知是否經
得起考驗真的信仰奧秘人的智慧、邏輯所「力有未逮的,
真、虛假的信念卻是邏輯便可使其「露出馬腳的。「魔鬼自存」
與「耶穌的身體不朽」就是這樣的「人造」信念。

「耶穌身體不朽」不是信仰奧秘,也牴觸聖經
YM所主張「耶穌的身體不朽」不是信仰奧秘,也牴觸聖經道成「
肉身」(約一14)、耶穌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耶穌和兒女「
(分享)血肉之體(來二14)的明白宣示更非彼得所說「基督既
肉身受苦」(彼前四1)的「肉身」。

沒有「不朽」身體的耶穌必須逃避追殺、暫避曠野
天使警告大希律要「除滅」耶穌後,約瑟必須帶著身體並非「不
朽」的嬰孩耶穌連夜逃命(太二13-20)。祭司和法利賽人起意要
「殺」耶穌後,沒有「不朽」身體的耶穌必須暫避曠野(約十一
53-54)

若耶穌身體不朽,有何立場要門徒「不要怕那殺身體的」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章向門徒預告:「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
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太十17)、「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
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
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太十21-22),但耶穌勉勵他們「那殺身體
,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十28)耶穌的身體若是不朽
、不會死,夫子耶穌對門徒「不要怕」的這勉勵就少了「設身處
地」的說服力

身體不朽性不隨意志移轉,再大能力也不能使兩種性質「並存」
回到「耶穌身體不朽」的主張,提出這「人造」信念的人一方面
說耶穌身體「不朽、不會死」,一方面又說耶穌還是「死了」
只是這是「捨」命(約十18)。可知道,所謂身體「不朽、不死」
此一身體的「不朽性」,是不隨人的意志移轉的。除非「不朽」
的身體「質變」為「血肉之體」,再大的能力也不能使一「不朽」
的身體,「同時」又是「可死」、「可受苦」的,使兩種不同的
性質「並存」於同一身體。

神能轉不朽為血肉,但主張「不朽」能死是強迫神違反矛盾律
神的能力、意志可以使「不朽」的身體「轉變」為血肉之體,從
而承受苦難、死亡。但除非推翻邏輯的「矛盾律(不矛盾律),否
「不朽、不死」的身體不能「同時」又是「會死、能受苦」的
若主張耶穌身體「不朽」又能在「不質變」為血肉之體下「捨」命
,形同主張「不死」與「能死」兩種衝突的性質同時存在這「不
朽」的身體裡,這是「強迫」神違反「矛盾律」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能畫出「方的圓」嗎?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能夠畫出「方的圓」來嗎?是「圓」
就不能是「方」,是「不朽」就不能「同時」又能「死」、能捨
矛盾律(又稱不矛盾律)就是A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
不是B。但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卻是要這身體在「不質變」
為血肉之體下,既是「不朽」,又同時能「受死」,如此嚴重違反
「矛盾律」的思考謬誤還看不出嗎?

本質上「不朽壞」的身體若不「質變」如何受苦、流血犧牲?
耶穌的一生都在受苦之中,以致33歲就被看成近50(約八57)
從客西馬尼園被捕起,耶穌就受一連串的凌辱、肉體的痛苦
祂的身體不是血肉之體,或「質變」為血肉之體,能「受苦」嗎?
本質上是「不朽壞」的身體,若不「質變」,如何受苦、流血犧牲?

錯將「血肉之體」和「罪」聯結,把道成「肉身」當成天使「顯現」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錯將「血肉之體」和「罪」聯結,竟
把基督道成「肉身」、由馬利亞懷胎十月所生的「身體」,當成了
在所多瑪向羅得「顯現」天使的「形體」,可知道這種對基督的理
解正是使徒所嚴厲駁斥的「幻影說」嗎?耶穌無罪,他是「不用死」
(若不上十字架,神自有方法使他不必死亡),不是他的「身體」不會
(參〈耶穌有無「情慾」試探?誠懇回應YM親戚的疑問〉http://goo.gl/9YEGkf)

「道」成「肉身」不是天使般靈體的「化現」
YM把耶穌的肉身比喻成像天使「顯現」般的「天使人」,這是大錯
特錯。神在舊約也確曾向列祖「顯現」,「」成「肉身」卻不是那
靈體的化現。倘若只是靈體的「化現」,基督何需在母胎裡十月成
長,經歷「身孕已經重了」(路二5)這胎兒成長過程?又何需在傳道
前經歷30年歷練?「化現」的「靈體」又如何受苦、流血?救贖還
能成就嗎?

不真、人造的信念必然漏洞百出、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不真」、「人造」的信念,既是出於錯誤的解經,必然漏洞百出、
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耶穌身體不朽」就是典型違反「矛盾律」
形同宣稱一物既是「方」又是「圓」的謬說。此說不但邏輯上無法
成立,又牴觸福音書關於耶穌真實人性、耶穌身體的確可以「被殺」
的記載,即使洋洋自得於鑽入牛角尖的「屬天、屬地」推論,終究是
一種不敢面對現實、經不起邏輯檢驗的精神勝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