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從保羅看YM「基督身體不朽說」偏差的「肉(身)體」觀

錯將「身體」的必朽壞與罪惡不當聯結
主張「基督身體不朽」者,一再強調亞當犯罪之後人類的身體是「為敗壞
所轄制的身體」,是「因屬罪必朽壞、必死」的,所以認為基督所取的「
身體」與兒女「本質不同」,是「屬天、不朽壞也不死」的。

「身體」被罪轄制、奴役不等於身體是「罪」
「基督身體不朽說」這種觀念,其實是誤將亞當犯罪後,控制人的「罪性」
、「犯罪的律」與人的「身體」等同。人類墮落後,「身體」的確成了罪的工
具、被罪轄制、被罪奴役,但「身體」本身並不就是「罪」

洗禮後身體還在,被摧毀的不是「身體」而是控制身體的「罪性」
YM引用羅六6說「洗禮的大能是使你我他的『罪身』滅絕」,還強調「屬罪
的身體」的英譯是:the body of sin。其實,洗禮後我們的「身體」還在,被摧
毀、喪失機能的不是「身體」,而是控制、奴役「身體」的「罪性」,此一「罪
性」因「舊人」已與基督同釘十架而失去效用。所以新漢語譯本譯為「使罪身
失效」、新譯本譯為「使罪身喪失機能」、思高譯本譯為「使那屬罪惡的自我
逝」、NIV譯為the body ruled by sin might be done away with,強調the body
ruled by sin,問題在罪性,不在身體。

神用塵土造的「身體」即使不具「永恆性」,仍是美好的
保羅從不接受希臘二元論那種把「物質的身體」當作「本質上邪惡」的觀念
神用塵土造的「身體」,即使不具「永恆性」,仍是美好的,最起碼是「中性的」
,即使墮落後也並不等於「罪」。

「身體」若等於「敗壞」,保羅又怎會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神喜悅的?
保羅所說「身體」的希臘文是soma,翻成英文就是body這「身體」是罪、是
敗壞嗎?不,保羅說:「身子soma..乃是為主」(林前六13)、「你們的身子soma
是基督的肢體」(林前六15)、「你們的身子soma就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
要在你們的身子soma上榮耀神」(林前六20),「身體」若是罪,怎能與神聯合?
「身體」若等於「敗壞」,保羅又怎會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
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

同一個「身體」同樣可以「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墮落之後,「身體」成為犯罪的受害者、罪的工具,「罪性」(在亞當裡受罪控制
的性情)掌握一切,所以對罪一呼百應。但一旦「老我」被釘死,「罪性」對身
體的控制失效,就再不能驅使身體犯罪。同一個「身體」,同樣可以「將肢體作
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

保羅使用「肉體」(sarx)這字也不等於「罪惡」
同樣的,保羅使用的「肉體」(sarx)這字,也不是就等於「罪惡」。多數時候,保
羅說的sarx是指「身體」,如「藉著基督的肉身sarx受死(西一22)sarx被當
負面意義使用,出現在羅八4的「隨從肉體(NRSV譯為according to the flesh)
,思高譯本譯為「不隨從肉性」、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服從本性」,避免了和合
翻譯「肉體」可能和「物質」身體的聯想,但仍不夠精準,這裡的sarx指的不
是「肉身」,而是指墮落後與神為敵、屬世的價值觀。

「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若指「肉身」,則無人能討神喜歡
羅八8「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NRSV譯為and those who are in the flesh
cannot please God)更說明,這「肉體」並不是人的「肉身」,否則所有具「肉身」
的人都不可能討神喜歡了。

問題不在「肉身」,而在「老我」
比較易生誤解的是加拉太書五16放縱「肉體的情慾(NRSV譯為the desires of the
flesh),這裡的「情慾」,原文就是「渴望」,「肉體sarx」則是被擬人化,代表活在
罪中的舊人、舊性情,所以思高譯本就譯為「你們若隨聖神的引導行事,就決不會
滿足本性的私慾」,現代中文譯本則譯為「滿足自己本性的欲望」,因此,問題不
在「肉身」,而在「老我」。

保羅並未認定「肉體」(sarx)必然邪惡,或是罪惡的源頭
所以保羅並未認定「肉體」(sarx)必然邪惡,或是罪惡的源頭。肉體(sarx)若犯罪,
是因其處在罪的權勢之下。將兒女的「血肉之體」說成是「屬罪」的,是基於希臘
二元論那種「貶抑」肉身、物質的偏差觀念。

基督「高過諸天」是指「被高舉」後天上「代求」的工作
YM主張「基督身體不朽」貶抑「血肉之體」同時,則將基督的身體說成是「屬天
的」。其實,來七26基督是「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不是指基督在世上的工作,
而是指基督「被高舉」後,在天上「代求」的工作,所以才用「高過諸天」形容。

拿「屬天的」基督說地上肉身不朽,是錯解了經文
這「代求」的工作,是基督復活後在天上的職事,所以來七25強調基督是「長遠
活著」,不像地上的祭司必須更換。YM拿這基督復活後、在天上的地位,來主張
基督在地上所取的「肉身」不朽,其實是錯解了經文

惹麻煩的是墮落後的「罪性」,不是「肉身」
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不貶抑「肉身」的地位。惹麻煩的是墮落
後的「罪性」,不是「肉身」。「肉身」是神美好的創造,即使墮落之後依然如此
人不必因為沒有天使的「靈體」而自形慚穢,神「並不救拔天使」,而是救拔我
們這有「肉身」的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

「肉身」必朽壞、必死此一「短暫性」、「有限性」並不是「罪」
肉身」的必朽壞、必死,此一「短暫性」、「有限性」並不是「罪」,相反的,
人可以把握這短暫的「肉身」時期歸向神,過榮神益人的生活;甚至效法基督,為
了福音在「肉身」受苦或捨命,從而使地上的「肉身」生命具有「永恆」的價值。

偏差「肉體」觀下,解經一步錯,步步錯
「肉身」的必朽壞、必死性與「罪」不當聯結,是出於錯誤的解經。把「肉身」
、「身體」當成敗壞或罪惡,更是受二元論的不當影響。基督的偉大,在於祂在「
虛己」取了「肉身」成就了救贖。不朽的身體不能擔罪,無罪的血肉之體才能「
為罪獻祭」。把基督道成「肉身」說成是天使般「靈體」的顯現,不僅是「更改」
了福音,也是偏差「肉體」觀下,解經一步錯,步步錯的必然結果。

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YM「耶穌身體不朽」既「不朽」又「能死」的重大思考謬誤

不是所有信仰的「信念」都是奧秘
信仰有「奧秘」,在「真正的信仰奧秘(如基督是神也是人)之前,
理性與邏輯也必須謙卑、止步不是所有信仰的「信念」都是奧
秘,有許多不真、錯誤、虛假、人造的「信念」,並沒有聖經權威
的支持,甚至還牴觸聖經,根本無權宣稱是「奧秘」

不真、虛假的信念,邏輯便可使其「露出馬腳」
對於這些只是以人智、邏輯「推論」出來的「似真」信念、「偽」
信念、「人工」信念,只需以邏輯的標準加以檢驗,便可知是否經
得起考驗真的信仰奧秘人的智慧、邏輯所「力有未逮的,
真、虛假的信念卻是邏輯便可使其「露出馬腳的。「魔鬼自存」
與「耶穌的身體不朽」就是這樣的「人造」信念。

「耶穌身體不朽」不是信仰奧秘,也牴觸聖經
YM所主張「耶穌的身體不朽」不是信仰奧秘,也牴觸聖經道成「
肉身」(約一14)、耶穌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耶穌和兒女「
(分享)血肉之體(來二14)的明白宣示更非彼得所說「基督既
肉身受苦」(彼前四1)的「肉身」。

沒有「不朽」身體的耶穌必須逃避追殺、暫避曠野
天使警告大希律要「除滅」耶穌後,約瑟必須帶著身體並非「不
朽」的嬰孩耶穌連夜逃命(太二13-20)。祭司和法利賽人起意要
「殺」耶穌後,沒有「不朽」身體的耶穌必須暫避曠野(約十一
53-54)

若耶穌身體不朽,有何立場要門徒「不要怕那殺身體的」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章向門徒預告:「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
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太十17)、「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
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
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太十21-22),但耶穌勉勵他們「那殺身體
,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十28)耶穌的身體若是不朽
、不會死,夫子耶穌對門徒「不要怕」的這勉勵就少了「設身處
地」的說服力

身體不朽性不隨意志移轉,再大能力也不能使兩種性質「並存」
回到「耶穌身體不朽」的主張,提出這「人造」信念的人一方面
說耶穌身體「不朽、不會死」,一方面又說耶穌還是「死了」
只是這是「捨」命(約十18)。可知道,所謂身體「不朽、不死」
此一身體的「不朽性」,是不隨人的意志移轉的。除非「不朽」
的身體「質變」為「血肉之體」,再大的能力也不能使一「不朽」
的身體,「同時」又是「可死」、「可受苦」的,使兩種不同的
性質「並存」於同一身體。

神能轉不朽為血肉,但主張「不朽」能死是強迫神違反矛盾律
神的能力、意志可以使「不朽」的身體「轉變」為血肉之體,從
而承受苦難、死亡。但除非推翻邏輯的「矛盾律(不矛盾律),否
「不朽、不死」的身體不能「同時」又是「會死、能受苦」的
若主張耶穌身體「不朽」又能在「不質變」為血肉之體下「捨」命
,形同主張「不死」與「能死」兩種衝突的性質同時存在這「不
朽」的身體裡,這是「強迫」神違反「矛盾律」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能畫出「方的圓」嗎?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能夠畫出「方的圓」來嗎?是「圓」
就不能是「方」,是「不朽」就不能「同時」又能「死」、能捨
矛盾律(又稱不矛盾律)就是A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
不是B。但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卻是要這身體在「不質變」
為血肉之體下,既是「不朽」,又同時能「受死」,如此嚴重違反
「矛盾律」的思考謬誤還看不出嗎?

本質上「不朽壞」的身體若不「質變」如何受苦、流血犧牲?
耶穌的一生都在受苦之中,以致33歲就被看成近50(約八57)
從客西馬尼園被捕起,耶穌就受一連串的凌辱、肉體的痛苦
祂的身體不是血肉之體,或「質變」為血肉之體,能「受苦」嗎?
本質上是「不朽壞」的身體,若不「質變」,如何受苦、流血犧牲?

錯將「血肉之體」和「罪」聯結,把道成「肉身」當成天使「顯現」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的人,錯將「血肉之體」和「罪」聯結,竟
把基督道成「肉身」、由馬利亞懷胎十月所生的「身體」,當成了
在所多瑪向羅得「顯現」天使的「形體」,可知道這種對基督的理
解正是使徒所嚴厲駁斥的「幻影說」嗎?耶穌無罪,他是「不用死」
(若不上十字架,神自有方法使他不必死亡),不是他的「身體」不會
(參〈耶穌有無「情慾」試探?誠懇回應YM親戚的疑問〉http://goo.gl/9YEGkf)

「道」成「肉身」不是天使般靈體的「化現」
YM把耶穌的肉身比喻成像天使「顯現」般的「天使人」,這是大錯
特錯。神在舊約也確曾向列祖「顯現」,「」成「肉身」卻不是那
靈體的化現。倘若只是靈體的「化現」,基督何需在母胎裡十月成
長,經歷「身孕已經重了」(路二5)這胎兒成長過程?又何需在傳道
前經歷30年歷練?「化現」的「靈體」又如何受苦、流血?救贖還
能成就嗎?

不真、人造的信念必然漏洞百出、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不真」、「人造」的信念,既是出於錯誤的解經,必然漏洞百出、
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耶穌身體不朽」就是典型違反「矛盾律」
形同宣稱一物既是「方」又是「圓」的謬說。此說不但邏輯上無法
成立,又牴觸福音書關於耶穌真實人性、耶穌身體的確可以「被殺」
的記載,即使洋洋自得於鑽入牛角尖的「屬天、屬地」推論,終究是
一種不敢面對現實、經不起邏輯檢驗的精神勝利法